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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35人安危岂能系于一张假证
浏览次数:次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 近日,一名62周岁的老人竟驾驶满载乘员的大客车堂皇上路,原来,他持有伪造的驾驶证,而且把年龄降低了10岁。8月17日,此人刚驾车上路,就被交警查获。
当日下午5时12分,河北省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九大队民警在丰润区厂前路执勤,见一辆坐满乘员的大客车由北向南驶来。这是一辆当地大型企业通勤车,准乘35人。停车检查中,两鬓已斑白的司机出示的驾驶证显示,此人为李某某, 1962年生人,准驾车型为A1、E。
民警发现此证字体及格式有瑕疵,遂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司机谎称未带,但他掏驾驶证时露出的身份证一角早被民警看在眼里。见谎言被戳穿,他又说是别人的。最终搪塞不过,才将身份证拿出。
两证比对,破绽立显。两证照片为同一人,但姓名不同,年龄也差了10岁,身份证的姓名为张某某,1952生人。民警马上用警务通对身份证号核实,确认张某某是其本人,其驾驶证为C1、E,也就意味着他可以驾驶小型客车和两轮摩托车。
此人出示的李某某A1、E驾驶证又是怎么回事?张某某交待,这是花100元钱通过“贩子”做的假证,照片由自己提供,李某某是何人他不知道。张某某原来持有A1、E驾驶证,但年龄已过60周岁的他驾驶证被自动降级为C1、E。
8月19日,张某某被传唤到交警九大队。据其交待,他妻子患有尿毒症需常年服药,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的他,虽然明知年满60周岁的驾驶人不允许驾驶大型客车,但为了这份收入,他抱着侥幸心理伪造了驾驶证,继续驾驶大客车。
按照《道理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规定,交警九大队对张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天,记12分;按照第19条第4款规定,对他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合并罚款3000元,记24分,行政拘留5天。
大客车是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高危车型,使用伪造的驾驶证违法驾驶大客车更属严重交通违法。
 
 【责任编辑:陈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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