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管执法车手续未通过挂自制号牌 |
浏览次数:次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青年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
近日,有网友反映甘肃环县城管执法局车辆使用自制牌照上街执法。照片显示,白底蓝字自制牌照上写着“城管执法-006”字样。环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称,因申报手续未通过,只得先“将就”用,但解释称自制牌照车辆已停用近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其中包括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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