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协办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交通前沿
河北省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河北交通法律网 > 交通前沿 > 河北省资讯 > 正文
【高速陋习】停车不放警示牌
浏览次数:次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河北交通法律网(陈少勇)近日,应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十一期间交管部门将严管严查严处高速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行为,一经发现将罚款200记6分。 

     而所谓“应急车道”是指高速公路沿车辆行驶方向最右侧的车道,如果车辆发生故障紧急情况时,司机要尽量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但记者一路上却发现有许多司机在应急车道上不按规定停车,既不打双闪也不放警示牌,给自己也给他人带来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急车道停车除了应该打开“双闪”外,还要在车后150米远的距离放置三角警示牌,这是考虑到高速路上有效的刹车距离,警示牌放得近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如果不按规定放置警示牌依法处200元扣3分处罚。

 

 

 

【责任编辑:JT006】


网站介绍 | 负责人简介 | 交通前沿 | 事故认定 | 伤残评定 | 损害赔偿 | 保险理赔 | 交通刑辨 | 交通研讨 | 公告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北交通法律网 备案号冀ICP备1501979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3402000043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328号
联系电话:13833281978 13703114469
技术支持:保定腾达网络
关闭

分享按钮

扫一扫专业交通事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