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陋习】骑摩托搭乘12岁以下小孩 |
浏览次数:次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
河北交通法律网(陈少勇)10月5日下午,S382省道曲阳段见有一女子骑一辆摩托车,车前载着一个幼儿,车后坐着年龄不过6、7岁的一个小女孩,紧紧抱着妈妈的腰部,稚弱的身形在摩托车后面随着车子摇摆,非常危险,并且还都没有戴头盔。
“摩托车是一种缺乏防护装备、稳定性差、行驶速度快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往往很严重,目前涉及摩托车的事故时有发生,因大人的违法驾驶行为也给不少儿童造成伤害,因此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真的是亟需提高。”一名交警人士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项“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之规定,驾驶摩托车不得在后座搭乘12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家长,对于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驾驶摩托车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0元,记2分;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200元,记2分。
【责任编辑:JT007】 |
网站介绍 | 负责人简介 | 交通前沿 | 事故认定 | 伤残评定 | 损害赔偿 | 保险理赔 | 交通刑辨 | 交通研讨 | 公告 | 联系我们 |
|
扫一扫专业交通事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