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警加强机动车报废力度逾期注销 |
浏览次数:次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
河北交通法律网(付翠红)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为此,保定市交警支队加强了市区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力度。
截止到目前,保定市共有233509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其中普通摩托车190409辆,低速汽车321914辆,轻便摩托车6118辆,小型车2817辆,挂车1761辆,大型车136辆,教练车74辆。
保定市交警支队宣教处的民警提醒以上机动车所有人,可登陆保定市网上车管所查询车辆明细,并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前10之日内联系有报废拆解资质的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机动车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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