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5年前事故二次手术费纠纷 |
浏览次数:次 作者:河北交通法律网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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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法律网(陈少勇)2011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今年才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钢钉,保险公司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赔。5月30日,经曲阳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当事人和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对此当事人深表感谢。 2011年3月26日,曲阳县大川村刘某驾驶大货车,在205国道山东省无棣县境内与另一大货车相撞,造成刘某多处骨折,经手术治疗被钢板、钢钉固定,事故责任认定刘某负次要责任,先期有关赔偿已经无棣县法院判决执行。 今年初,刘某在曲阳县医院取出了身上的钢板和钢钉,花费近5000元,因刘某在保险公司投有全险,且不计免赔。于是,刘便向其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事发至今已5年有余,跨越幅度太大,已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于是拒赔。刘某随后向法院起诉。 5月30日,经曲阳县人民法院贾淑箐法官耐心调解,保险公司与刘某达成赔偿协议。事后刘某感动的说,没想到曲阳法官待人这么热情,自己跑了近半年的事儿没办成,没想到一会儿工夫,法院就给办了,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啊!
责任编辑:JT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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