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大货车被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
浏览次数:次 作者:河北交通法律网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
近日,保定市公安交警在北三环检查时发现三辆报废黄牌照大货车违法上路,目前车辆已被交警依法查扣。驾驶人将面临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吊销或撤销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原本想“节省成本”省点小钱,没成想却因贪小便宜吃了大亏,这三位违法者起码十年内别想靠跑公路运输挣钱了。 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警方对大货车交通违法从严管控、常抓不懈,不要企图用“花招”来蒙蔽交警,逃避处罚。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两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来源:唐尧网)
责任编辑:JT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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