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工从车上摔下受伤按车上人员险赔偿 |
浏览次数:次 作者:河北交通法律网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19-10-19 7:05:11 |
曲阳法律网(陈少勇)2016年11月19日,河北保定司机王某驾驶大货车在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一工厂装货时,因在车辆移动过程中,装卸工郭某从车上摔下受伤,经医治花费医药费5万多元。后经调解王某赔偿郭某7.4万元。开发区派出所出具了事故证明。因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事故,不同意赔偿,是故王某向法院起诉。 2017年3月29日,曲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法庭上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禁止货车载客的规定,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不属于保险责任,且郭某从车上摔下在地后未与事故车辆发生接触;另外,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类证明中包含保险事故证明,故而派出所不应出具该事故证明。总之,请求法院驳回车主的起诉。 2017年4月20日,曲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从原告提交的证据可证明,郭某受伤系在厂区内车辆移动过程中,而非货运车辆的载客,不属于违法搭乘人员。并且,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最后,法院判定郭某应按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JT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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