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治疗费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畴? |
浏览次数:次 作者:河北交通法律网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20-1-7 15:26:38 |
【案情】 2019年4月26日,年仅16岁的焦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燕赵村西处时,与李某违规停放路边的大货车相撞,致焦某下颌骨骨折等多处受伤,经鉴定后续牙齿种植每4-6年更换一次,每次费用5千元。 此事故交警认定李某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负事故同等责任,并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由于对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随后焦某向法院起诉。 【审理】 2019年11月6日,曲阳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后续牙齿种植医疗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且鉴定报告未明确更换次数,同时该费用属于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万元范围,并当按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焦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则认为,后续牙齿种植医疗费用应视为残疾辅助器具费,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所规定的限额为11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范围,同时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均寿命标准计算至76周岁,按照每5年更换一次,需更换12次,计为6万元。 【判决】 2019年11月20日,曲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共计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焦某各项损失14.9万元。 (陈少勇)
|
网站介绍 | 负责人简介 | 交通前沿 | 事故认定 | 伤残评定 | 损害赔偿 | 保险理赔 | 交通刑辨 | 交通研讨 | 公告 | 联系我们 |
|
扫一扫专业交通事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