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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治疗费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畴?
浏览次数:次 作者:河北交通法律网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20-1-7 15:26:38

  

  【案情】

  2019年4月26日,年仅16岁的焦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燕赵村西处时,与李某违规停放路边的大货车相撞,致焦某下颌骨骨折等多处受伤,经鉴定后续牙齿种植每4-6年更换一次,每次费用5千元。

  此事故交警认定李某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负事故同等责任,并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由于对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随后焦某向法院起诉。

  【审理】

  2019年11月6日,曲阳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后续牙齿种植医疗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且鉴定报告未明确更换次数,同时该费用属于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万元范围,并当按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焦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则认为,后续牙齿种植医疗费用应视为残疾辅助器具费,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所规定的限额为11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范围,同时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均寿命标准计算至76周岁,按照每5年更换一次,需更换12次,计为6万元。

  【判决】

  2019年11月20日,曲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共计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焦某各项损失14.9万元。

       (陈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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