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出交通事故无从事职业证明 误工费按什么标准赔偿? |
浏览次数:次 作者:河北交通法律网 来源: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2022-2-11 8:54:30 |
【案情】 2021年4月16日,王某到保定市某建筑工地打工,在过马路时被刘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肇事车辆仅投有交强险,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对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王某认为应按建筑业标准赔偿,每天赔偿178元。刘某则认为,当按农、林、牧、渔业标准赔偿,每天赔偿93元。由于争议较大,不能协商一致,遂王某向法院起诉。 【审理】 2021年12月27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对于原告王某的误工费用,因其未能出具从事职业的证明,也未提供事发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因而本院参考事故发生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即每天102元计算。 (陈少勇) 后记 就此,王某问误工费应当如何计算?中国法学会会员、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认为,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的通知(冀高法﹝2020﹞31号)的规定,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居民,按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的因误工实际收入减少的证明、备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连续3个月以上及误工期内的工资银行流水等予以佐证。 (陈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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